按照《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3号)要求,凡自愿参加跨省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需提前依法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公众服务平台”)审核。经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派往灾区救灾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未经审核通过的,仍需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为保证自身安全与救援工作有序开展,请参与抢险救援的组织或个人,在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专业救援或物资运送,应事先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首页登陆申报系统,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注册网址:http://llgl.mem.gov.cn/prescue.html